花姓鎮民指出,他的拖鞋經常遭竊,讓他不堪其擾,19日又被偷,他當天才會氣得報案,同時提供自家屋前的監視系統,請求警方揪出這名「怪小偷」。
曾耀慶獲報後,調閱被害人住處及鄰近各路口監視器,發現一名衣著邋遢、疑似街友的男子騎著腳踏車,經過被害人住處時,就將放在家門口的拖鞋穿走。
曾員隨後到鎮內幾處街友喜歡出沒的處所清查,果然在2天後查獲涉案的南投縣籍陳姓男子(58歲),當時他腳上還穿著當天偷來的藍色拖鞋。
陳男坦承,看到屋外有拖鞋,以為主人不要才穿走,訊後被依竊盜罪移送。
雖然失竊的藍色拖鞋,在坊間市價不超過20元,然而曾耀慶卻用心追查破案,斗南警分局長馬新民認為曾員有同理心,將民眾的小事當成大事處理,昨天也特別表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