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A片變態連發 判3年半
判決指出,前年7月25日晚上,20多歲的阿美先和幾位友人在桃園縣中壢市一家熱炒店吃飯,眾人接著殺到卡拉OK店續攤,狂歡結束後已經是26日凌晨1時30分。
阿美約喝下6瓶台啤,友人認為她有醉意,問她「可以自己回家嗎?」阿美答「可以!」友人就請店家叫計程車載她回家,沒想到阿美到住處大樓地下停車場後,癱軟不省人事。
男子陳明駿開車訪友,到停車場看見醉倒的阿美,竟起色心,快速將她扶上座車,載到中壢一家摩鐵開房間,陳男接著從車上拿出跳蛋、假陽具、電池棒等情趣用品,仿照A片猥褻阿美,之後性侵。
性侵過程中,阿美曾因不舒服醒來,看見陳男的臉,但她頭痛、全身無力,又昏沉沉睡著,陳男性侵後離去。當天上午7時,阿美醒來發現全身赤裸,立即報警。
陳男在法庭辯稱,和阿美性交是「兩情相悅」,是她自行脫去衣褲,陳男律師指稱,從阿美清楚描述陳男面貌特徵,可見阿美未酒醉,自願發生性行為。
但高院根據監視畫面、阿美指控及其友人證詞,認定陳男利用阿美酒醉性侵,不採信陳男辯詞,判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