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偷拍29女性愛畫面
檢方認為王╳傑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聲押,院方審理認為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裁定廿萬元交保,限制出境、住居及出海,但檢方不服,立即提起抗告;王╳傑昨晚獲保後說,性侵的指控並非事實,他不排除向這名女網友提告。
據了解,王╳傑的爸爸是土耳其人,媽媽是加拿大人,他身高近一百八十公分,外表斯文帥氣,能說一口流利中文,開BMW轎車,並上過電視台的男女配對節目,常到夜店流連,也常上交友網站,邀女大學生出遊。
開名車經常流連夜店
廿多歲的王╳傑上節目時曾說自己會五國語言,喜歡肉肉的女孩,也喜歡做菜;警方認為他在塑造好男人假象。
北部一名女大學生四月報警,指控王╳傑透過網路和她相約捷運站碰面,當天以「回家餵兔子」為由,將她誘騙回家,企圖性侵,她拚命抵抗,仍遭王強吻嘴唇、胸部得逞,幸好未遭姦淫。但王應訊時否認性侵,表示女學生說「不」後,他就停手,但女學生指證歷歷,檢方認為有羈押必要。
檢警過濾偷拍影片,發現影片中女子神智清楚,研判未被下藥迷姦,也未被灌醉,但被害人應是不知情下,在王的台北市錦州街大樓租處臥室被偷拍做愛過程。
王╳傑辯稱,他來台迄今「上過四、五百名女人」,並說「都有COPY一份畫面給她們」,否認偷拍。
稱女自願 影片未外流
王還稱,從未強迫女性友人和他發生性關係,至於拍下影像只是留下回憶,供自己日後欣賞,未外流或對外炫耀。但檢方存疑,擔心偷拍帶外流,已下令警方將查扣畫面加密保管。
王就讀的大學昨證實,某學系三年級確有外籍學生叫王╳傑,但無法確定與案件當事人是同一人,一切靜待警方調查。
電視節目製作單位昨回應:「對每個來參加的來賓,我們審核嚴格,王╳傑確實在一月上過節目,我們也曾到他的公司及家裡拍攝,都相當正常;對此事我們也很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