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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宅男拉皮條 自秀活春宮

自由時報/ 2013.06.13 00:00
與鄰居大嬸「表演」

〔自由時報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才20歲的康姓男子專門表演活春宮,前晚和大他26歲的胖婦上演人肉秀,以真槍實彈撩起嫖客性慾後,再仲介嫖客和豐滿女子性交,體型乾瘦的康某被逮後,竟鬼扯「這是一種表演,目的是賺錢,沒有射」。

台中市豐原警方在網站發現有人以特定代號攬客,並訂出價格,聲稱20歲醜女700元,肉女1300元,純看表演900元,性交易3000元等,招攬客人看活春宮、性交易,若有人回應,康男就帶到汽車旅館交易。

前晚11時,警方在豐原一家汽車旅館,逮捕剛演完活春宮的康男,及他的人肉搭檔張婦(46歲),同場逮獲與張姓嫖客(29歲)性交的戴女(38歲),現場床鋪凌亂不堪,還有使用過的保險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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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嫖客供稱,身高160公分、50公斤重的康男告訴他,除了有表演,還會介紹敢玩的「依依」給他,4人進旅館後先洗澡,康男稱體型略胖的張婦為「乾姊」,兩人演出亂倫戲碼,收費800元,張姓嫖客又花2500元和豐滿、膚白的「依依」性交。

張婦、戴女都說為賺外快,自願參與交易,張婦為康男鄰居,與康男配合過2次,分別拿到700、500元演出酬勞;戴女則透過網路認識康男,分別拿到3000、2000元。

記者發現康男神似昨出刊的某週刊活春宮報導的男主角,康男坦承,第一次與戴女合作時,有5人來看表演,被其中一名週刊記者假扮客人偷拍,但強調,那次只和戴女演出,「輪流上5女、曾和女友表演活春宮給人看…」只是網路攬客吹噓用語。

康男說,高中就有豐富性經驗,但因體型太瘦小而免當兵,高中畢業後宅在家,半年來透過電話聯絡媒介性交易,一次收300、500元,仲介15次以上,曾把29歲前女友介紹給男客,也曾仲介男伴給男同志。

員警聽了搖頭說「真是光怪陸離,無奇不有」,訊後將康男等3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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