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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世媳婦智商57? 經營事業 鄰稱總裁

自由時報/ 2013.05.30 00:00
律師提出鑑定報告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佟振國/綜合報導〕最高法院昨開庭審理南投縣「驚世媳婦」林于如弒母、殺害婆婆和丈夫案,並進行公開言詞辯論,檢方指林于如為詐領保險金,竟連續殺3個至親「冷酷無情、居心險惡,應處死刑」;律師則主張林于如的智商只有57,行為能力只有7到11歲(以上均為南投草屯療養院鑑定報告),且有重度憂鬱症、失眠,又遭家暴,不應判死,但被害人家屬昨聽聞後嗆聲「若不判林于如死刑,無法告慰死者」。

親友指假裝求免死

林于如丈夫劉宇航的姑姑劉怡岑昨一一駁斥,指林于如根本就是「假,若她的智商只有57,如何與丈夫結婚生子,還積極接掌家族事業,附近店家都稱她「總裁」,她甚至會簽賭六合彩,還設下縝密殺人計畫,在看守所時還寫信「嗆聲」,指阿公(即劉清勳)說要原諒她,為何又請律師來為難她?劉怡岑說,林女種種行徑,只是要脫罪免死,心機狡詐。

殺母、殺婆婆判無期

林于如是最高法院公開言詞辯論以來,首件死刑辯論的女性被告。林于如和丈夫劉宇航在南投經營批發臭豆腐生意,97年底,林女因沉迷六合彩負債,又被哥哥討債50萬元,她向母親林侯月雲借錢被拒,竟狠心將她推下樓梯致死,還刻意偽裝成失足意外,詐領到保險金550萬元。

98年5月林女趁婆婆鄭惠升腹瀉住院,將防腐劑、安眠藥與抗憂鬱藥摻水調和後,注入點滴內害死婆婆;隔月丈夫劉宇航上吐下瀉住院,林女將藥物摻入丈夫的點滴瓶,被護士發現救回一命。

事隔不到一個月,劉再度住院遭林毒死,林因接連申請婆婆和丈夫共1200萬元保險理賠金,加上詐領母親550萬元保險理賠,被察覺有異,全案才爆發。

一審林于如被判兩個無期徒刑、一個死刑,二審判她3個無期,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林女已殺了兩個長輩,還兩度殺夫,林殺母、婆部分判無期徒刑定讞,殺夫則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以林逆倫弒親、泯滅人性為由,再改判死刑,上訴後由最高法院審理,昨進行最後言詞辯論,林女目前在監執行,合議庭未傳她出庭,夫家和婆家也無人出庭。

殺夫部分 下月中宣判

林于如律師周漢威和陳國偉主張,林女良心未泯,不應判死刑;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方萬富認為,林符合聯合國人權公約規定的「情節重大之罪」,判死是罰當其罪。合議庭將於6月1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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