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銘前年9月11日深夜,在男同志聊天室認識男大學生「有志」後,佯稱有志若陪他喝酒聊天一次,就有3500元報酬。
有志心想:「真好賺」,答應和陳約會。陳帶著數瓶啤酒,前往有志淡水地區租屋處,但趁有志不注意之際,偷偷將迷藥加入啤酒讓有志喝下,趁他昏迷時性侵得逞;陳男還強盜有志屋內的3000元現金及一台攝影機後離去。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且有志始終是清醒的,未遭下藥迷昏。
陳嘉銘前年9月11日深夜,在男同志聊天室認識男大學生「有志」後,佯稱有志若陪他喝酒聊天一次,就有3500元報酬。
有志心想:「真好賺」,答應和陳約會。陳帶著數瓶啤酒,前往有志淡水地區租屋處,但趁有志不注意之際,偷偷將迷藥加入啤酒讓有志喝下,趁他昏迷時性侵得逞;陳男還強盜有志屋內的3000元現金及一台攝影機後離去。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且有志始終是清醒的,未遭下藥迷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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