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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副院長// 高永光違法濫權 要政大借調10年

自由時報/ 2015.01.16 00:00
立委轟:占著茅坑不拉屎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甘芝萁、吳柏軒/台北報導〕考試院副院長高永光主管全國公務員考銓、任免業務,竟無視原任教的政治大學內規,要求借調十年。民進黨立委昨砲轟高只想保住退休年資,卻占著茅坑不拉屎,不但違法濫權,更影響政大師生權益,應立即離職。

試院:高未復職視同辭聘

高永光昨未出面說明;而由考試院代發新聞稿指出,高永光借調期限依政大教師借調處理要點的相關規定辦理,借調期限到去年十月十日止,而高永光並未回校復職,理應視同辭聘,所以沒有占缺問題。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何欣純召開記者會指出,原本為政大國發所教授的高永光,自九十九年十月起擔任第十一屆考試委員,任期到去年八月底(補提名,任期不足六年);之後又獲提名出任第十二屆考試院副院長,任期從去年九月到一○九年八月底。高永光在擔任考委後,曾向政大申請借調至任期結束,已獲政大同意。

政大規定 原則借調4年

李俊俋引用「國立政治大學教師借調處理要點」表示,政大規定教師最多能借調四年,若擔任超過四年任期之公職,可依其任期辦理;高在出任副院長後,再向政大申請借調,因其首次申請未滿四年,政大僅同意借調至去年十月,但高卻透過各種管道,就是希望政大能讓他借調到一○九年;這已徹底違背政大規定,政大網頁甚至仍將高列為專任教師。

李認為,高永光賴著政大教職不放,就是希望延續教職年資,讓自己具有請領月退俸的資格。

何欣純批說,高永光占著茅坑不拉屎,讓政大無法補任專任教師,影響師生權益甚鉅。她批評,高永光曾建議將「行政倫理」納入初考、地方特考、高普考,藉以加強準公務員的行政倫理認知,結果高的所作所為,一點都不符行政倫理。

教育部人事處專門委員丁慧翔表示,政大已為此在去年十二月卅日行文考試院,因為元旦連假之故,高在一月六日收到公文;若高未能在收文後卅日內向政大辦理復職,就視同辭聘。

政大主任秘書寇健文說,借調期限到,不返校就視同離職,不可能有延長借調的問題。

至於去年十月就借調到期,政大卻到十二月底才去函明定高永光復職期限,政大校方說,是為了完善行政程序,才延到十二月卅日發函向高確認是否回來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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