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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雄:總統無權干涉核四

自由時報/ 2014.04.25 00:00
公開信批馬欠缺憲政常識

〔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王寓中/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前天赴義光教會轉交一張卡片給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內容提及他代表政府承諾核四的未來將由公投決定。林義雄昨則回覆一封措辭強烈公開信,批評馬欠缺憲政常識、法律素養不足,干涉核四這個不屬於總統的權責;不禁使人想起不久前台大法律學院院長所說: 「我們沒有把學生(指馬英九)教好!」

總統府:社會自有公評

對於林義雄公開信質疑馬總統在核四議題中的角色,總統府回應,相信社會自有公評。

馬英九給林義雄的卡片提到,「我願代表政府對您承諾:核四經由國內外專家嚴格安檢完成後,交由全民公投來決定它的未來」。

林義雄則發表「敬致馬英九先生」公開信,他在信中抨擊馬英九無權干涉核四爭議。林說,依現行法制,如果要馬上停建,只要「行政院提議,立法院同意」或「立法院決議,行政院執行」就可,這是最不會勞民傷財的好方法。如果要以公投決定是否停建,那麼要不要提案舉辦公投?要不要修改現行公投法過高的出席率條文?要不要另訂核四公投特別條例?都是立法院的權責,其他政府機關,即使是總統,都無權干涉。

林:是政院、立院權責

信中指出,台灣總統的職責,只在處理外交、國防等相關事務,其他政務,就應由行政院在立法院監督下辦理,這已是一般人民的憲政常識。核四既不屬於國防也不屬於外交,自應由行政院和立法院依前項所述原則辦理,總統既無權也不宜任意干涉。

林義雄說,何況憲法明訂,總統就院與院間的爭執負有調停之責,目前行政、立法二院正在處理核四爭議,而「您竟不顧身份,自稱代表政府,到處發表無法律依據、自以為是的言論,將來立法、行政二院就此議題如有爭執,那你又將如何調停?」

林表示,總歸一句話,在行政、立法二院做成決定前,任何人、包括總統都無權代表政府說三道四、更不宜做出承諾。

儘管林義雄感謝馬抽空到義光教會來簽名致意,但對於馬英九稱代表政府對林義雄承諾,林義雄說:「我不確知你說的政府是中國的政府、美國的政府、或是台灣的政府。如果是台灣的政府,那這些話似乎相當不妥」。

此外,林義雄稍早在另一封「核四公投與我」的公開信表示,一九九四年他倡議核四公投時,其他社運和民間團體也要求舉辦公投,國民黨為了遏止這股人民作主的潮流,運用其在立院的多數於二○○三年制訂了一部障礙重重的鳥籠公民投票法。

先修法 公投才有意義

林義雄說,公投法制訂十年來,除了總統及國、民兩大政黨外,沒有任何公民能提案成功,而所有成案的公投案,沒有任何一個得以通過,也因此,他參與的核四公投促進會不再強調公投核四,「唯有先把公投法修改好,核四公投才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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