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冏!馬稱學生犯強佔公署罪 該法早廢止

自由時報/ 2014.04.0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曾韋禎/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表示,戒嚴時期懲治盜匪條例中的「強佔公署罪」是唯一死刑,已廢止多年,總統馬英九日前接見外國訪客時,竟指太陽花學運佔領立院議場,已觸犯「強佔公署罪」,她批判馬連已廢止的法律都傻傻分不清,要求法務部應讓馬接受法治教育。

當年強佔公署罪是唯一死刑

尤美女指出,「懲治盜匪條例」廢止案已於民國九十一年元月八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學生酸馬還有戒嚴心態

學生領袖陳為廷昨則在臉書發文指出,「強佔公署罪」只見於廢止的「懲治盜匪條例」,還是唯一死刑。所以有人說「這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啊!」他自嘲,沒想到還有機會被總統以這樣的條文究責,這是歷史的嘲諷;或許有些人的統治思維,從未真正離開過那個恐怖年代。

尤美女昨天質詢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現在還有強佔公署罪嗎?」陳明堂表示,這是懲治盜匪條例內的罪名,現在整個條例已廢止,尤表示,馬總統前幾天接見美國在台協會前理事主席卜睿哲時表示,對於毀損公物、強佔公署及妨害公務等行為,竟說「一定依法處理」。

據指出,馬四月一日發表上述言論後,隨即被不少法律人吐槽:「目前中華民國有強佔公署罪嗎?」名嘴姚立明還在電視政論節目指出:「中華民國刑法根本沒有『強佔公署罪』」,「那是以前動員戡亂時期存在於『懲治盜匪條例』裡的。」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抗議台聯立委周倪安在警方鎮壓行政院時被打傷,除眼角流血,差點失明,肋骨還被打斷,到現在還找不到凶手,但有些官員被搶,警方二十四小時就能找出凶手,諷刺法務部對自己人特別寬容,還虧陳明堂「不要一天到晚只想福利待遇比照司法官」。

吳宜臻還批北檢以他字案偵辦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和陳為廷,卻不辦打人的警察,如只針對這些學生特別發通知,就是選擇性辦案,尤美女質疑北檢:「有辦警察打人嗎?」並要求法務部應設法保全證據,不要偵辦後,才發現錄影帶等證據不見了。

陳明堂表示,林、陳等人是民眾主動檢舉,不是警方函送偵辦,北檢有分案偵辦打人的警察,但基於偵查不公開,所以外界不知,相關證據保全會通知北檢注意,有律師團昨天已到北院聲請保全證據。國民黨立委廖正井不贊成學生可衝進立院佔領議場,要求法務部應給學生法治教育,廖贊成檢察官協會前天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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