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盼速遣送回台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昨表示,葉姓軍官因個人因素逃亡海外,涉軍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罪嫌」,國防部將配合相關單位,協調英國警方辦理後續法律程序。
現年卅三歲的葉玫,高中後出國讀書,卅歲回國考上軍情局,去年潛逃到英國。
據英國媒體報導,現年三十三歲的葉玫是在倫敦奧運前以免簽證方式入境英國,已在威爾斯新港市居住十八個月,遠超過英國給予台灣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停留的一百八十天;這段時間她在慈善單位「樂施會」(Oxfam)擔任義工及威爾斯難民委員會(Welsh Refugee Council)口譯,本月十日被英國移民署查獲非法居留後,葉玫先被拘留在警察局,之後被送到移民遣送中心,葉的友人上週末在警局外抗議,要求讓葉玫繼續留在英國。
我駐英代表處去年七月接獲外交部通知葉玫遭通緝,隨即通報英國移民署;葉玫被英國移民署查獲後,曾向英國移民署提出延長居留的申請,但因護照已被我方註銷,也未持他國合法護照,已被英方拒絕。
對於葉玫聲稱遭遣返回台灣會被判死刑,我駐英代表沈呂巡已向英國方面澄清,但葉玫據此向英國提出政治庇護,可能使她被遣返台灣的時間拉長。
英國內政部發言人則表示,若非法居留者無法證明遣送後可能遭迫害,將會被強制遣返。
羅紹和指出,葉玫去年潛逃到英國,已被英國移民署查獲,等待遣返,外界指葉姓軍官叛逃與事實不符,完全是其個人因素而逃亡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