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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填自宅 法醫說無誤

自由時報/ 2013.08.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歐素美、羅添斌、項程鎮/綜合報導〕軍檢單位開立洪仲丘的死亡證明書,死亡地點記載「自宅」引起爭議;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天指出,因洪仲丘是在家中拔管斷氣,死亡地點在自宅,死亡證明書記載並無錯誤。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病理組長蕭開平昨指出,俗稱「死亡證明書」的「檢驗報告書」,上面不會記載被害發生地點,只有死亡地點和死亡時間等事項,鑑定報告書才會登載被害發生地點和發生時間等事項,兩種文書記載方式雖不同,但不影響死者死亡的「因果關係」。

洪仲丘死亡證明書中的死因,先後被開立「意外」、「未確認」,經洪家向馬總統陳情,軍檢前晚派專人將「他殺」的死亡證明書送到洪家,但死亡地點卻寫「自宅」。

洪父洪吉端原本表示,洪仲丘是依台灣習俗,留最後一口氣到家裡,死亡證明註明「自宅」應沒關係,因為「他殺」才是重點。

但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隨後致電洪家,洪吉端聽完電話後表示,法律的事,一字就差很多,軍檢懂法,民眾不懂,質疑自己差點被軍方「騙」,落入軍方的「圈套」,難怪很多小老百姓無法伸冤。

洪吉端表示,洪仲丘是在禁閉室被操練過度致死,死亡地點應寫「禁閉室」,寫「自宅」不對,在家裡怎麼遭他殺?與事實不符,將請律師跟軍檢反映,要求盡速重開死亡證明,進行改正。

國防部表示,因洪仲丘是先送醫急救,於急救無效徵得家屬同意後,七月四日清晨送回台中家裡拔管斷氣;因此,死亡時間註記為七月四日上午七時十二分,死亡地點在自宅,都是依照死亡事實的時、地記載,並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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