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游太郎/綜合報導〕政府追債比討債公司還兇狠?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接獲民眾陳情,農委會農糧署為追討三十年前的舊債,竟查扣已故連帶保人子女的銀行帳戶及不動產,迫使他們須向鄰居、親友借錢才能度日。
農糧署東區分署副分署長羅文龍指出,該案已近卅年,每年都被主計及會計單位列管及檢討,他個人相當同情當事人的心情,但東區分署追討是依法行政,未來會完全尊重法院判決。
蕭美琴指出,二○○四年九月去世的花蓮玉里佃農黃榮次,生前協助雇主潘美代承攬代收公糧業務,因而與其他七位佃農共同擔任潘美代的連帶保證人;但潘美代於一九八二年盜賣公糧,致八位佃農在一九八六年遭到政府連帶追償。
蕭美琴說,黃榮次的配偶張雲秋忙於家計,四位子女當時也都離家工讀,不知此事;黃榮次過世時,親屬皆未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因而繼承此筆債務。
她說,農糧署在獲知黃榮次子女名下均有財產後,開始追討三百多萬元的餘債;本要求黃家人每月還款八萬元,因遠遠超過黃家的經濟能力,改為查扣黃家子女的不動產準備法拍,甚至還在今年八月查扣其所有銀行帳戶,讓黃家子女均面臨斷炊之苦,只能伸手向鄰居、親友借款度日。
蕭美琴表示,陳情人及其四個子女的家境都不很寬裕,住在瑞芳的小兒子靠打零工維生,月入兩萬多元,僅能勉強餬口;他們的銀行帳戶頂多才十幾萬元,政府有需要為了討錢,逼艱苦度日的民眾走上絕境嗎?
蕭美琴指出,「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對繼承人在繼承二○○九年前就已發生的「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若由其繼續履行債務顯失公平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黃榮次當時只留下六十六萬元的遺產,但農糧署卻要追討三百多萬元,顯然有失公平。
蕭美琴日前召開協調會,要求農糧署停止查扣陳情人的銀行帳戶,農糧署卻表示還要再研究,她擔心訴訟緩不濟急,就怕法院裁定陳情人勝訴時,農糧署早就把陳情人的房產統統法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