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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犬吠聲 眾犬咬人」 摑護理師惡鄉代起訴

自由時報/ 2013.12.0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王英傑、錢利忠/綜合報導〕桃園縣蘆竹鄉民代表王貴芬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李瑋珍案,桃園地檢署在案發後第六天迅速依傷害、暴行公然侮辱罪將她起訴;主任檢察官王以文在起訴書中強調,為避免此案產生「一犬吠聲,眾犬咬人」的不良擴散效應,建請法官速審速斷、重判警世;王貴芬回應說,尊重司法。

檢方建請法官「重判警世」

起訴書指出,高齡九旬的王父九月八日住進林口長庚醫院,十一月二十六日由李瑋珍照護,王貴芬上午十一點多打電話詢問父親病情,李瑋珍以病人隱私拒絕,王嗆聲:「妳很大牌!我不要妳照顧我爸!」

王貴芬下午一點多到加護病房,怒氣沖沖嚷著:「叫她出來,我不要她照顧我爸!」咄咄逼人的舉止引來病患及家屬側目;王貴芬堅持撤換李瑋珍,李到場後,王以右手掌掌摑她的左臉頰,再以右手掌背甩她的右臉頰,導致李瑋珍雙頰、左耳挫傷,王貴芬面對警方詢問時,竟還反問:「有證據嗎?」

王以文在起訴書上批判王貴芬有高學歷又是民代,卻視護理人員為草芥,僅知道「為父喉舌」、「捨人救父」,卻罔顧他人,根本就是自私。王以文也感嘆,這兩巴掌不但重創李瑋珍身心,更打在其他護理人員心上。

挨打護理師:尊重司法

林口長庚醫院表示,李瑋珍仍在休假,尊重司法,希望盡速回歸寧靜的醫療環境。

王貴芬則說尊重司法,這幾年她獨自照顧重病的父親,精神及經濟壓力很大,一時失控才做出錯誤的行為,深感後悔,也對李瑋珍很抱歉,感謝長庚全體醫療人員對她父親的照顧。

起訴書細數惡行 王貴芬不認

對於起訴書上的諸多批判並提到「一犬吠聲、眾犬咬人」,王貴芬說,有關檢方細數她的「惡形惡狀」,這是醫院單方面的說法,沒有經過對質或證實;她否認向護理長丟隔離衣,表示有一次發現隔離衣被別人穿過,擔心病菌會傳染,才要求換新的。現在只希望風波平息,專心照顧父親。

引用古文暗喻 網友意見兩極

王以文是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卅八期,曾辦過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對於他重砲為文「一犬吠聲、眾犬咬人」,許多網友認為有暗喻王貴芬是「狗」的意味,不少網友認為形容惡質民代很貼切,但也有人覺得「被告也有人權」,檢察官不宜指桑罵槐;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戴文亮強調,這是比喻醫療暴力事件要儘速遏止、避免仿效,絕非影射個人,請外界不要擴大解釋。

曾任台北地院法官的律師陳博文表示,這樣的比喻容易讓當事人誤解,不太妥當。但他認為檢察官應該只是引述古文來表達其意,沒有暗喻被告是「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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