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柯文哲 京華城 葡萄桑颱風

爆竹除舊歲 僅除夕、初一可全天放

自由時報/ 2013.02.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爆竹一聲除舊歲,不少人習慣以施放爆竹煙火迎新送舊,但今年可得特別留意施放時間,北市環保局提醒,除了九日(除夕)及十日(初一)可二十四小時施放外,其他日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均禁止施放,違者依法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去年農曆年期間(除夕至元宵)共接獲二百九十七件民眾陳情爆竹煙火噪音擾鄰案件,為避免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環保局今年一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告「台北市禁止從事燃放爆竹致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將往年春節期間開放夜間燃放爆竹煙火時段從除夕至大年初三,限縮為除夕至初一。

此外,稽查人員也將鎖定去年春節期間民眾常陳情燃放爆竹煙火的大佳河濱公園、景美河濱公園等二十二處熱點進行巡查取締,建議民眾可選擇台北市水利工程處開放的六處河濱公園指定地點施放爆竹或煙火,以減少對鄰居的影響及兼顧居家安全,詳情可上台北市水利工程處網站http://www.heo.taipei.gov.tw/ct.asp?xItem=71780&CtNode=49834&mp=106031查詢。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