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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連鎖餐廳、販賣機食品 須加註卡路里

自由時報/ 2014.11.26 00:00
〔編譯張沛元/綜合廿五日外電報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廿五日宣布一項全面性規定,要求全美各地的連鎖餐廳、電影院、披薩店、販賣機與雜貨店必須在菜單上加註食物的卡路里。衛生專家表示,此舉有助於對抗美國的病態肥胖問題。新規定將在一年後生效,有可能會遭遇餐飲業者反彈。

1年後生效 業者恐反彈

紐約時報指出,這項新規定對美國公衛有廣泛影響。美國人所攝取的熱量三分之一來自外食,許多衛生專家深信,愈來愈大分量的餐點與不健康的材料,已成為美國病態肥胖問題的重要助因。美國公眾利益科學研究中心營養政策主任伍坦就盛讚這是歷來最重要的公衛營養政策之一。

除販賣機與遊樂園所販售的食物,連超市賣的調理食品也要標示熱量,更適用於有廿家以上分店的連鎖餐廳,包括速食業者肯德基與潛艇堡賽百味。

該新規定中最令人驚訝的部分,或許是還要求加註含酒精飲料的熱量。FDA表示,餐飲業者必須在菜單上加註飲料的熱量,但酒吧裡的調酒可免。

含酒精飲料 也要標熱量

這項新規定將在一年後生效,零售業者有一年時間可以調整,販賣機業者則放寬為兩年。至於販賣食物、冰淇淋的餐車與航空公司提供的餐點,則不受新規定影響。

預料部分食物業者,包括販賣調理食品的雜貨店與便利超商,可能會透過法律與政治途徑採取反制措施。菜單標籤規定在二○一○年立法,FDA當時就針對如何在隔年落實菜單標籤發布計畫,結果最終方案整整延遲三年才定案,部分原因就在於遭披薩業者與連鎖電影院的反彈。

紐約在二○○六年便要求連鎖餐廳在菜單上加註熱量,許多城市與州也跟進自訂規定,促使全美餐廳協會要求催生聯邦共同標準。全美目前有十八個州與城市規定菜單必須加註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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