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七月廿日宣布,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武隨後在廿四日遭到免職,他也是二○一二年中共十八大後,首位落馬的省部級高官。
中紀委雖未詳述武所涉及的違紀違法行為,但「新京報」引述天津紀檢系統、政法系統官員說法指稱,武涉嫌將專利用在天津交通建設或交通相關領域上,獲得不當收益。報導稱,一九九九至二○一三年期間,武共申請三十五項專利,其中有三十四項與警務工作有關,像是紅綠燈、人體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儀、隔離護欄等,其中三十一項專利為領銜發明人,合作單位幾乎都是公安局科技管理處、交管局設施處等領域技術人員或負責人。
在武申請的三十五項專利中,四項專利為武單獨發明,其他三十一項均為武與多人共同發明。而三十五項專利中又有十二項的所有權屬於三家公司,其中兩家與公安系統有關。
專利經推廣應用後,發明人一般可獲得二%至三%、最高不超過五%的報酬,但具體操作過中,雙方可另行約定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