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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遊惹議 NCC駁回亞太併國碁

自由時報/ 2015.01.29 00:00
結盟台灣大內容未說明 補齊資料再審

〔自由時報記者蔡穎、王憶紅、卓怡君/台北報導〕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哥大透過「漫遊」共用4G網路引發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審亞太、國碁合併案,由於亞太並未說明與台灣大哥大結盟的協議內容,不符事業計畫書變更規定,遭NCC以「程序駁回」退件,要求亞太電信補齊所有資料再重新送審。

亞太電︰將重新提申請 台灣大︰驚訝

對此,亞太電信表示,尚未收到NCC正式函文,待收到後將儘速重新提出申請;鴻海則回應,統一由亞太電信重大訊息對外說明。台灣大總經理鄭俊卿表示「surprise(驚訝)」,但也能理解NCC這樣的作法。

亞太4G去年底開台後,一邊向NCC申請與國碁合併,另把國碁與亞太合併後超過的5MHz頻寬賣給台灣大,彼此更透過交叉持股、簽訂4G漫遊協議等方式結盟,藉此使得訊號覆蓋率瞬間趕上同業;但遭檢舉亞太未積極自建卻用台灣大哥大核心網路,涉及違反電信法特許規範。

漫遊爭議還沒釐清,NCC昨天就審到亞太、國碁合併案。NCC主秘何吉森表示,亞太與第三事業(台灣大哥大)策略聯盟,在4G漫遊上確有適法性爭議,且國碁又賣5MHz頻寬給台哥大,但業者「送的文件都沒有提」,亞太需補充的內容很多,故退回要求補齊資料再重送審查。

NCC表示,三月將邀集各大電信業者、利害關係人召開聽證會,擬討論4G業者合併後應履行的義務、合併標準、核心網路共用條件、消費者保護等,外界關心的漫遊爭議和頻率持有上限,屆時也將一併釐清。

NCC強調,聽證會並非針對特定個案,會後決定的原則將納入「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對所有業者一體適用;NCC指出,亞太4G漫遊爭議最快在聽證會後就會明朗,若業者明確違反事業計畫書承諾,可依電信法處卅萬到三百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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