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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公園會館地 違規使用3年

自由時報/ 2014.10.26 00:00
拖3年才完成變更 北市府帶頭違法

〔自由時報記者陳梅英、徐義平、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花博公園會館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今年七月才由內政部審議通過,但台北市政府卻已經辦展逾三年,形同「帶頭違法」。台北市產業發展局科長劉永修解釋,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的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體育場用地也可作其他用途,並未違法。

管理花博的北市會展基金會副執行長陳文爍則表示,去年七、八月就提出中山足球場使用地目變更案,經北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再提報內政部審議委員會開會審查,因行政程序冗長,七月才核准通過。

北市府稱 並未違法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台北花博公園會館土地日前已變更完成並發布實施,對照北市都發局七月施政報告,花博公園會館變更計畫,已在七月時由內政部審議通過。

台北花博公園會館前身是中山足球場,原本土地使用項目為體育用地,但北市府為了辦花博,將全台唯一通過國際認證的足球場廢掉,改建為公園會館;花博結束已三年,因國發會打算租用該地為創新創業園區,才發現公園會館的土地使用項目仍是體育用地,未變更為會展用地。

根據北市提出的「變更台北市中山區德惠段一小段一九四地號等七筆土地體育場用地、機關用地及道路用地為會展特定專用區及公園用地主要計畫案」,也就是花博公園會館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案,該計畫案範圍為中山北路三段以西、民族西路以北、酒泉街以南及玉門街以東所圍成街廓,基地面積約兩萬坪。

該計畫案目前既有建物包括爭艷館(原中山足球場)、長廊廣場、商城廣場及流行館等其他必要空間等,合計樓地板面積約一萬七二六一坪;變更後將發展為國際級會展產業園區,藉以提升城市能見度及競爭力,促進會展產業活絡,爭取國際會展活動的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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