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何宗翰/苗栗報導〕昨天出刊的壹週刊報導苗栗縣政府快速通過相關審議,協助苗栗縣議會副議長陳明朝所屬建設公司變更頭份華隆廠區土地地目開發住宅區,牟利百億,並影射陳因此對縣長劉政鴻妻子杜麗華購買的三角窗透天厝半買半相送。苗栗地檢署表示將分案調查,了解地目變更過程是否涉及不法。
劉否認 將提告
劉政鴻召開記者會怒批壹週刊報導內容荒唐,已委請律師擬控告壹週刊加重誹謗,絕不饒恕。他強調,妻子個人理財,他從不干預,這棟房子是妻子以賣掉新北市三峽房子的錢所買,也依合法程序申報財產,不可能也沒必要半買半相送。
劉政鴻說,華隆土地是陳明朝透過法院標得,相關都市計畫審議過程,都由業務單位處理,他向來沒參與。
陳明朝表示,杜麗華購買的三角窗透天厝,市價二千五百萬至二千六百八十萬元,他與劉政鴻是三、四十年交情的朋友,因此打八五折,杜麗華並向銀行貸款一千萬元。至於華隆廠區土地是合法標到的,也依照都計法申請變更,案子還在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
根據週刊報導,陳明朝經由法拍標得華隆總廠四萬多坪土地後,將其列為頭份尚順廣場開發案的第三期工程,週刊指出,在劉政鴻力挺之下,「縣政府快馬加鞭,將華隆總廠工業區用地辦理變更為住宅區,讓官商大賺百億元暴利;放任工人退休金、資遣費沒有著落」;「預計今年十月動工的尚順廣場第二期,從送件申請到縣都委會通過審查,前後只花八十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