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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風潮亂象多 議員籲制訂自治條例

台灣好新聞/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04.28 00:00
臺灣露營風潮日盛,根據統計每年至少有2百萬人次於休假時前往露營,商機高達20億以上,但是卻衍生許多亂象,例如山坡地濫墾、廢水垃圾汙染、營區人數超收爭議等等。臺南市議員賴惠員28日要求市府清點台南露營營區、釐清權責單位,跨局室研討制訂自治條例,整合產業、觀光資源,搶食露營大餅。

賴惠員說,依據國內最大營地資料庫「露營窩」統計,台灣目前總共有1千6百77處露營區,一般營位租金大概落在800到1200元,若以每一營位8佰元、每一營區50個營位、每月4天計算,月營業額就有大約2億7千萬的商機,加上露營用具、炊具、食材等每年有超過20億商機,台南有39處,依比例計算月營業額可達6百多萬元。

賴惠員表示,巨大商機背後卻隱藏著危機與亂象,諸如山坡地濫墾,可能導致植披抓地力不足,逢豪雨、颱風、地震就可能造成土石流。其他縣市還發現有營區業者僅用木條、鐵條架在山坡地,民眾在上方露營險象環生;其他縣市也有將廢水未經處理即「順勢」流入溪流、垃圾亂丟;假日一營難求,業者超收遊客人數,消費爭議不斷。

賴惠員指出,中央目前沒有法令明確規範,若根據營建署頒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規則」中「露營野餐設施」的細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育部或教育局,但目前國教署僅負責童子軍露營,至於大眾休閒露營區則無專責管理的單位,無法受理相關事務。

賴惠員說,台南39處露營營區,大多結合休閒農場,根據行政院農委會訂定的「休閒農業區設置管理辦法」申請為合法休閒農場,其中第4章休閒農場之設施第19條休閒農場得設置下列休閒農業設施:…十五、露營設施…,中央是農委會,地方則為直轄市政府,卻未明訂哪個處室,因此市府必須盡速釐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跨局處制訂相關自治條例,落實查核、結合在地特色,充分行銷在地深度旅遊,經發局必須整合產業製造業搶食露營大餅。

經發局長方進呈表示,會在今年舉辦的購物展中,整合露營周邊相關產業業者,總預算約3百萬,運用台南製造業強項,打響台南露營用品品牌,搶食商機大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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