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所長李永文表示,為配合農委會公告「自106年2月24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鴨隻應經中央動物防疫機關指定之檢驗單位檢驗家禽流行性感冒陰性,並檢附檢驗報告,始得送往屠宰場;未檢附者,禁止輸送至屠宰場。」措施,於2月20日至3月21日已受理本縣鴨農上市屠宰鴨隻採樣共137件(130場合格、4場陽性、3場檢驗中)。
動物防疫所除嚴密監控疫情發展及加強養禽場周邊消毒工作外,也呼籲養禽業者應依照「屏東縣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做好生物安全防範,養禽場如有攝食量、飲水量、產蛋率下降或異常死亡等情形時,請儘速通報動物防疫機關即時處理。
動物防疫所也表示養禽業者應避免前往疫區國家之禽場,進行參訪或有接觸動物行為,如有此行為返國後亦應更換衣物、淋浴並徹底消毒,並於1週後方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共同來防杜禽流感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