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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農民申請災損不熟流程遭阻 立委幫解圍

台灣好新聞/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 2017.01.21 00:00
2016年台灣遭受多次嚴重颱風侵襲,尤其造成雲林農損嚴重,雲林縣農業局雖依照《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來受理農民申請補助,但由於農民不諳申請流程,導致部分資料被視為申報不實,造成申請當次災害及下次災害現金救助,都不予救助。此事件一波三折,立委劉建國積極向農委會反應此事後,將藉由農委會統一解釋,讓類似事件都能得到妥善的解決,也期盼縣市政府在協助受災農民申請相關補償時,能更用心的去幫助農民解決問題,這才是惠民利民的好政府。

立委劉建國實地勘察後多次向農委會反應此事,日前終獲農委會統一解釋,讓類似事件都能得到妥善的解決。(記者蘇榮泉拍攝)

立委劉建國表示,去年雲林縣歷經多次風災,他接獲莿桐鄉農民陳情,因農民對於農損災害現金補助申請流程不熟悉,公所也沒有加以輔導,導致部分農民提出的農損申請,被農委會認定為申報不實,不僅當次的現金救助全沒了,就連萬一再次遭受災害時的申請資格也受影響,對此劉建國認為,政府行政流程繁瑣,農民不熟悉相關流程,不可直接視為蓄意欺騙,政府應協助農民查明實情,並協助農民做正確的申請。

立委劉建國多次向農委會反應此事,農委會於18日正式發函表示,「倘經該府或公所查證非屬蓄意欺騙行為,未宜將該農民全部申報土地皆不予救助」,函釋內容提到「非蓄意欺騙行為」是屬於個案認定的問題,而莿桐鄉案例查證非屬當事人惡意欺騙,因此應以個案來重新考量。

立委劉建國認為,在法律中對於蓄意與過失都有明確的區分,對於農委會不問農民是否為過失,一律視為蓄意詐領,實屬不妥,因此積極向農委會反應此事,希望藉由農委會統一解釋,讓類似事件都能得到妥善的解決,也期盼縣市政府在協助受災農民申請相關補償時,能更用心的去幫助農民解決問題,這才是惠民利民的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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