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指出,李全教於2015年期間,先有一連三次的「法官迴避」,再來有「解除律師委任」及「無人出庭」等策略,最後,台南地院拖延將近一年才祭出「一造辯論」方式,最終於今年初1月22日一審宣判李全教當選無效,再於今天維持一審判決,宣判李全教當選無效二審定讞。
她說,自2014年12月31日,南檢對李全教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至今,共經過608天,比起法定一年內二審定讞的規定,共讓李全教拖延了243天。
林宜瑾表示,整起事件,賴清德市長在體制內衝撞體制以爭取改革,不計個人毀譽、掀開地方沉痾,過程中忍受敵對陣營的抨擊傷害,仍堅持改革、拒絕妥協,最終,也如願盼到今天的判決,讓陽光照進地方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