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曾信堯在誠正中學身為班長,不思悔改竟多次恐嚇同學為其手淫、口交,全案經新竹地方法院依妨礙性自主、強制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三年一個月有其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男子曾信堯101年4月底法務部矯正署誠正中學感化教育擔任班長期間,趁甲男與其共同打掃辦公室之際,基於強制性交犯意,命甲男進入廁所內為其打手槍,遭甲男拒絕後,竟以凶狠言詞喝令「快點來」等語脅迫甲男,因曾信堯平日在校人脈豐富,致使甲男擔心遭受曾男率眾排擠或毆打,因而心生畏懼,不得以違反自己意願,為曾信堯打手槍。
而曾信堯食髓知味,竟強壓甲男頭部逼迫為其口交,又於101年5月初,在和式房間內,恐嚇若不快點來「不做你就死定」、「不然你就死定」等語,在次為其強制性交,更於同年5月底,要甲男為另一名感化院同學口交,全案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判決曾男兩案,共六年四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