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免簽證意味只有那些有B1/B2旅遊及商業用途計劃的申請者,有資格在美國旅行最多至90日。但是記者,學生,投資者,員工和其他類別的申請人必須仍需親自面試。雖然B1/B2的旅客是沒有個人面試的要求,但他們仍必須在線上申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
台灣護照持有人可不需美簽赴美的起始日為2012年11月1日。若欲於11月1日之前赴美,或者赴美目的與VWP不符,則須依現行程序申請美簽。
相關訊息請參考美國在台協會的相關網站
http://www.ait.org.tw/en/vis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