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南表示,這4人犯下的輪暴、謀殺、企圖謀殺、違背自然罪行、結夥搶劫、湮滅證據、預謀犯罪、意圖謀殺的綁架或誘拐、搶劫謀殺等罪名全部確立,使得此案已經成為少見中最少見的案例,應該判處死刑。
4名暴徒之一的健身房教練維奈(Vinay Sharma),在聽聞判決後痛哭流涕。
這起輪暴案發生在去年12月16日,6名男子在新德里1輛巴士上輪暴和毆打23歲女大學生「達米妮」,而後再將受害者棄置於街道上,受害女學生最後傷重不治;此案不僅震驚印度各地,也震撼全球,要求嚴懲兇手的聲浪不絕於耳。
受害者的父親表示,4名罪犯被判處死刑,他非常欣慰,正義終於能夠伸張。
同案另1位未成年的被告,已經在8月31日由德里少年司法局(Juvenile Justice Board)的法庭,裁定強暴和謀殺的罪名成立,判處3年有期徒刑,已經發交一處矯正機構執行。
至於主嫌、巴士駕駛芮姆(Ram Singh)已經於3月11日在提哈監獄(Tihar Jail)內上吊身亡,驗屍報告認定為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