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祈家威因與男伴登記結婚被駁回,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而提出釋憲,台北市政府身為戶政主管機關也提出釋憲案,但過去被以不合聲請程序為由駁回,這次再提釋憲,大法官終於訂於24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被視為同志婚姻的攻防戰。
而這次言詞辯論的爭點包括「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若答案為否定,則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所保障婚姻自由之規定,以及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還有立法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是否符合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以及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已提出「民法修正草案」保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24日受訪時表示,這次大法官會議僅是言詞辯論,並不會決議究竟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來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不過大法官之後會做出民法中是否容許同性結婚的解釋,因此,立法院也將等大法官做出解釋後,才能決定「民法修正草案」的下一步。尤美女說:『(原音)看他們會不會做出多久內要去趕快定新法,否則會失效,要看大法官做怎樣的解釋。黨政協商我們立法院也不可能做出跟大法官解釋相違背的立法,所以我們一定會等大法官結論出來之後,再走下一步。』
而此次言詞辯論出庭人員預定有台北市政府的代理人廖元豪副教授、聲請人祁家威及其代理人許秀雯、莊喬汝等律師;關係機關部分,則有法務部長邱太三、內政部戶政司司長張琬宜;鑑定人方面,大法官邀請學者陳愛娥、張文貞、陳惠馨等人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