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得在臉書表示,他只是以民眾的立場跟警方理性論法,「哪裡耍什麼威了」,當天有另一民眾挺身而出,說明民眾法治素養比執法警察還高。他表示,更可悲的是警察到現在還在硬拗。
李永得並貼出大法官釋字535號重點,指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或隨機盤查。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李永得稍後也再度發文,轉貼媒體報導警方公布當時盤查錄影帶的新聞網址連結,表示警方的錄影帶自己會說話,留給社會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