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法務部:保防法補法律不足 非復辟 「人二」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7.02.26 00:00
針對今天(26日)有媒體社論指蔡英文總統指示調查局制訂「保防工作法」,並指保防員將進駐各單位,儼然是昔日「人二」(昔「人事室第二辦公室」簡稱)復活。法務部下午表示,國內保防工作早已摒除過去「人二」丶「爪耙仔」作為,但當今執行保防工作的法源只是保防工作執行要點的行政規則,法律位階過低,因此由負責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秘書工作的法務部調查局研擬保防工作法制化草案報法務部,並無上層指示調查局進行所謂「人二」復辟,呼籲各界不要對該草案提出無端揣測與批判,而應提出具體可行的意見,

法務部指出,調查局先前曾辦理保防法制化論壇,也委請學者、專家赴各機關、民營事業單位及軍高檢共辦理23場次座談並研提草案,再由法務部邀集各相關部會丶機關等參與討論,研提「保防工作法」草案報院審查。其中,依現制將保防工作區分為軍中丶機關與社會保防三大塊,由相關機關各依其特性負責,並無由調查局全盤介入的情形。

法務部表示,草案中有關行政機關負責保防工作人員,究竟要採一條鞭式指派,或由各機關指定單位或專責人員負責,本就有待討論。另外,有關進行調查部分,就如同一般行政法律所規定行政調查權,並非本草案首創,也不是在行使刑事調查權,相關行政調查行使方式容有討論空間,尚非定論。況且,依現行我國「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規,並未規範有關保防工作的職權行使,故保防專法草案即是在國家安全法制領域不足下,制定一般性法制規範,使法律具備明確性,並保障人權。

法務部強調,保防工作是為防制外諜所須,與威權時代「人二」所做的政治偵防完全不同,為因應外國及境外敵對勢力的諜報滲透攻势,確有檢討各層面保防工作的必要。尤其在防制滲透、保防教育等工作,如何有效防止「內應」在軍中丶機關或重要社會團體企業內部為敵人發展組織,進行滲透破壞,有明確予以法制化、明定執掌與分際的必要。日前行政院已將草案交回法務部,參酌各界意見、檢討研擬中,將廣納各界意見,再仔細明確規範相應的監督保防人員機制,同時兼顧保障人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