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地震 清明連假

防炒農舍新規 4日上路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5.09.03 00:00
為了杜絕農舍炒作亂象,內政部部會會報今天(3日)通過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加強對農民的資格限定,除了實際具農民身分者外,有心務農者若要興建農舍,申請時必須檢附經營計畫,證明確實從事農業生產,以確保農地農用。

為解決假農舍、真豪宅的亂象,內政部日前會同農委會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新增限制農舍承受人資格的規定,但因草案預告期間被外界質疑該條文逾越母法「農業發展條例」授權的範圍,有適法性的疑義,經農委會審慎評估後,已刪除對於承受人資格的限制,不納入這次修法範圍,且另案修正「農業發展條例」,並已於3日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長陳威仁指出,根據新修正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訂只有3類民眾可以興建農舍,第一類是具農保身分的農民,第二類為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也就是農會、水利會或漁會會員,第三類則是有心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不過,第三類民眾若要興建農舍,應檢附佐證資料,證明確實從事農業生產,相關辦法將於4日發布施行。他說:『(原音)過去沒有要求要佐證資料,所以你有這個佐證資料,你就可以確保農地農用,所以我們講的這個目的就是要落實農地農用,但是我們不會因為這樣修改影響農民的權益,農民的權益還是在的,現在就是不要假農民來興建假農舍。』

陳威仁強調,這次修法主要是因為農舍商品化及農地未農用的情形嚴重,希望透過修法以落實農地農用。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資料,從2001年到2014年,全國核發農舍建造執照共3萬4千多件,以宜蘭縣5千多件最多,其次為苗栗縣與南投縣,分別都有3千多件。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