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議員是在上個月通過這項被通稱為安樂死法案的「選擇結束生命法案」(End of Life Option Act),同意賦予身患絕症的病患結束生命的權利。布朗表示,這項法案迫使他去考慮「當自己面臨死亡時,我想要什麼。」
這項法令是基於和奧勒岡州類似的作法,也就是如果有2名醫生同意,這名病患只剩下6個月能活、而且心智健全,將准許醫生開立處方去結束病人的生命。
曾是羅馬天主教神學院學生的布朗,在簽署這項准許安樂死的公告同時,也附上一份罕見的聲明,表示他非常仔細地考慮了對此案的正反兩派論點。
布朗表示,「如果我在長期且難以忍受的痛楚中垂死,我不知道我會做什麼。」「然而,我肯定如果能夠考慮到這項法案所提供的選項,這將會是一種慰藉。而我不會去否決別人的這種權利。」
這份聲明是布朗首度對這項法案發表評論,而這也使得加州成為全美第五個州准許絕症病人使用醫生開立的處方來結束自己的生命。不過這項措施只適用於心智健全的人,並不包括沮喪或身體障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