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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分級醫療 衛福部限制「院外門診」

中央廣播電台/張德厚 2017.03.22 00:00
為了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制度,衛福部今天(22日)發布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限制法人所設醫院,未來只可以在離島、原住民族地區設置院外門診部;現行已設置的院外門診部則必須在1年補正開業執照、回歸所屬醫院登記之下,收費也要比照原醫院層級標準。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根據過去規定,醫院開業原本就有1張開業執照,申請健保醫院給付,如另設院外門診部,則會申請另1張開業執照,但申請的卻是基層診所執照,並以基層診所標準收費;但同時有2張執照,不僅會引發醫師管理問題,申報上更「通吃」基層診所及醫院兩方的健保總額給付。

石崇良指出,為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讓病患優先選擇一般基層診所看診,並避免醫院規模透過附設門診部不當擴充,最新修正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從嚴限制大型醫院設置院外門診。石崇良:『(原音)以後限制法人醫院再附設院外的門診部,除了在資源不足的山地離島、偏鄉地區之外,都不能再附設院外門診部,之前已經許可設置的,也要在1年之內補正。』

石崇良說,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學校所設醫院,未來都只能在離島、原住民族地區設置院外門診部。包括公立醫院在內,現行已設置的院外門診部,則必須在1年內補正開業登記,回歸所屬醫院登記之下,收費也要比照原醫院層級標準。

舉例來說,區域醫院層級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在台北市各區設有院外門診部,原來以基層診所收費,但未來就將收取區域醫院的醫療費用;原採基層診所收費的三軍總醫院「台北門診中心」,未來也將改為醫學中心收費,民眾想要以較便宜醫療費用給大醫院醫師看診,恐更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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