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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頂新案上訴 蔣丙煌:彰院誤解食安法

中央廣播電台/江昭倫 2015.12.02 00:00
頂新劣油案,彰化地院一審做出無罪判決,引發社會譁然。衛福部長蔣丙煌2日表示「食品安全管理法」明確定義所謂的「食品」,包含成品和原料,若法官只是討論「成品」安全性,是錯誤解讀「食安法」規範。蔣丙煌強調,支持檢方提出上訴,已要求食藥署全力提供必要專業協助,盼上訴成功。

頂新劣油案一審獲判無罪,衛福部長蔣丙煌2日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前接受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無罪判決不符合社會期待,衛福部支持檢方上訴。

對於彰化地院法官認為「食安法」規範不周延,只規範成品、不規範原料的解讀,蔣丙煌認為這是錯誤的,他強調,「食安法」中有關「食品」的定義包含「成品」和「原料」,若「原料」有變質等問題,就是不合法,規範相當明確。蔣丙煌說:『(原音)這個非常明確,在『食品安全管理法』第3條,有定義了「食品」,「食品」是包括它的成品和原料;所以根據這15條,如果這個原料如果有變質等等這些問題,它就是不符合法律規範,這是非常明確,如果只是討論「成品」的安全性,這是不符合「食安法」的相關規範。』

蔣丙煌表示,他已經要求食藥署同仁從資訊與專業上全力協助檢方上訴,希望上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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