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法令不完備,台灣廢食用油的管制出現漏洞,也讓不肖業者有機可趁,將廢油回收後再度流入食品鏈當中。環保署已經決定全面將「家戶或非事業」產生的廢食用油列為應回收項目,至於原本已經列管的大型業者,也打算下修資本額門檻。
除了合法清除處理機構之外,環保署原先只列管資本額新台幣5千萬元以上的西式連鎖速食店、資本額500萬元以上的食品製造業,兩者合計約有997家。環保署廢管處副處長賴瑩瑩說,現在打算下修列管門檻,將資本額減半,估計納管業者可以增加1倍,達到近2千家。
過去對於夜市攤商、小吃業者所產生的廢油沒有明確的管理規範,不少回收商,也就是俗稱的「小蜜蜂」因為有利可圖,會將廢油回收,可能做為生質柴油,也可能違法流入食品鏈。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說,現在希望輔導這些回收商成為合法回收業者。他說:『(原音)目前我們是用稽查、勸導與輔導的方式,希望說小蜜蜂能夠逐步轉為合法的業者,而且我們特別要強調的是,我們並不鼓勵夜市攤商、小吃店把廢食用給小蜜蜂,我們希望給的是清潔隊,還有合法的回收業者。』
環保署從15日開始針對全台夜市攤販、小吃店進行廢油的清查工作,葉欣誠說,的確有一定比例流向「小蜜蜂」,但是數量究竟有多少,目前還不清楚,環保署預計19日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