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21日舉辦台法核廢論壇,邀請法國國家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專責機構Andra來台,分享法國處理核廢經驗。會中聯訪時,針對報載經濟部及台電提交立法院的核廢料處理報告中,明定核廢最終處置場在2055年完工啟用,台電發言人林德福表示,有關核廢最終處置場建制時間表,過去早已對外公布,且台電網站也有揭露。
至於報載集中式乾式貯存場要在2044年之前完工啟用,核能後端營運處副處長黃添煌則指出,這是2014年台電送交原能會的規畫書,並非最新版本。他說:『(原音)那個期程是假設如果118年(2029年)若台電沒有選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場的場址情況下,台電必須提出一個應變計畫。這個應變計畫是在講用過核子燃料的集中儲存,規劃期程是15年,所以118年(2029年)+15年是133年(2044年),所以133年(2044年)來的是這樣的情況。』
黃添煌強調,台電3月送交經濟部的報告裡面,有關低放射性廢棄物跟用過核子燃料集中貯存場的期程,仍為去年在立院提出的「n+6+10」,也就是在完成選址作業後,6年內完成規劃作業,包括申請證照、土地取得、環評等,施工期間則是以10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