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15日)到勞動部表達,若長榮航空對加入空服員職業工會的員工進行秋後算帳,勞動部應承諾立即認定該公司有違反工會法第35條。對此,勞動部表示,長榮航空公司的空服員,如果確實有因加入工會,遭公司解僱、降薪或為其他不利的待遇時,勞工可立即向該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經裁決認定確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將會立即依法裁罰及要求公司限期改善,也將同時函請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依法進行瞭解處理,以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重申,公司不應以勞工加入或從事工會活動而予以懲處或解僱,並應尊重工會幹部行使權利,不得有任何不利對待行為。事業單位對於工會運作或行使權利也應予以尊重,並依法與工會進行誠信協商,進而簽訂團體協約,以穩定勞動關係,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