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控訴,去年1月7日開庭完後,陳男恐嚇她「要給你死,你害我被判刑3個月」,讓她心生恐懼,想從另外一個樓梯離開,卻又遭陳男阻擋,因此控靠陳男恐嚇、強制等罪。
陳男則表示自己沒有這麼做,當時只是想問張淑晶為何已經和解了還要繼續告他,卻遭張淑晶怒罵「神經病」,還說要找他打架,陳男因此打電話報警,但又擔心警察到場找不到人,才會阻擋張淑晶不讓她離開,但沒碰觸張淑晶身體,反而是張淑晶一直撞他。
而當天陪同陳男出庭的友人也證稱,有聽到張淑晶罵「神經病」,張淑晶則聲稱有恐嚇錄音,之後又改口怕提供之後,陳男會對她不利,所以暫時不提供。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30日將陳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