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澎湖縣吉貝島傳出吉貝消防分隊小隊長等3名消防隊員,以每隻3000元代價,向胡姓漁民訂購保育類綠蠵龜,並肢解熬煮「龜鹿二仙膠」進補,其中涉案的陳姓隊員及賣龜的胡姓漁民均坦承犯行,分別被裁定以10萬元、5000元交保。另吉貝分隊王姓小隊長、程姓隊員2人則因否認犯行,遭到收押禁見。
上月6日,檢察官認定相關人證及物證已詳加調查,無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諭知2人分別以20萬元、15萬元交保。事隔月餘,2人交保後傳出已在上月22日,取得縣府的復職派令後復職,改調湖西和西嶼分隊服勤。
目前全案經檢方偵辦之後,24日偵結起訴4人,因胡姓漁民坦承不諱並協助調查,檢方依職權為其求情輕判,陳姓隊員則建議適當量刑,而王姓小隊長、程姓隊員因犯後態度不佳,建議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