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紐約分行因涉嫌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BSA/AML),本月19日遭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而違法情事是在今年2月被紐約州金融廳的金檢報告揭露,蔡友才又剛好在3月請辭兆豐金董事長,時機點敏感。
高檢署22日也為此召開協調會,邀集金管會、法務部、台北地檢署、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等代表進行閉門會議,會後協調由北檢分案調查,案由朝違反銀行法、金控法及洗錢防制法等3大方向偵辦。
23日檢方傳喚蔡友才到案說明,下午2時40分步入偵查庭應訊,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並由他字案被告轉列偵字案被告,蔡友才事後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