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自102年9月至12月間,以教導如何避孕為由,將女友的12歲女兒帶到摩鐵與停車場多次性侵,事後給女童200到1000元不等,被發現後,竟還編故事要女童幫忙圓謊。新北地院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童因國小畢業時曾與男友發生關係,母親的男友陳男表示,願意協助買驗孕棒,並教其如何使用,隨後藉機性侵女童,女童曾告知母親,與其發生關係,陳男否認犯行,但女童母親還是請陳男搬走。
新北地院日前審判時,陳男辯稱,是女童誣陷他,但私底下陳男更以1000元為誘惑,要女童幫忙圓謊,說:「麻煩妳背一下這個黑鍋」,甚至打好劇本,內容為女童懷恨在心,聽從同學建議,虛構性侵一事。女童拒絕,並拿出對話紀錄,證據確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