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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悲歌! 「姊姊我好餓」少女遭猥褻性侵為弟隱忍

NOWnews/ 2015.08.27 00:00
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13歲少女,因為怕小1歲的弟弟挨餓,便接受59歲的鄭姓鄰居金錢利誘猥褻,摸胸及下體一次可拿100到300元不等,拿到錢後就帶弟弟去買麵包果腹,隱忍多時,最後因為少女不慎脫口而出,被導師發現才通報處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13歲少女自小父母離異,她與弟弟跟著父親生活,不久父親再婚又生了一個弟弟,但在再婚前,父親曾經利用睡覺時,摸少女下體猥褻,被發現後已經遭法辦。

不久少女就讀國中,59歲的鄭姓鄰居見少女長大了,便色心大起,以摸胸及下體一次可拿100到300元不等利誘少女,少女不願意,但因為外出工作的父親常常都不會留錢供姐弟吃飯,弟弟多次跟少女說「姐姐我好餓」,因不忍弟弟挨餓便忍痛被摸,摸胸部猥褻1次、用手指性侵高達4次。

弟弟覺得有異,怎麼姊姊每次去隔壁找「阿公」回來就有錢可以買麵包吃,偷偷跟蹤但都被發現趕走,弟弟返家跟父親說,父親卻只叫弟弟繼續跟蹤,最後還叫少女去跟鄭男要錢300元。

老師通報後,警方逮捕鄭男,發現受害者不只少女一人,還有其餘3名女童,分別只有12歲、9歲及8歲,皆被相同手法誘拐猥褻性侵,鄭男到案時,辯稱自己是好意,不忍心小朋友沒錢吃飯,就只是摸一下而已,沒有性侵與猥褻,花蓮地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14年,但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花蓮高分院認判刑合理日前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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