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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戀不成自認被甩 男大生刺女「證明殺人能力」判5年半

NOWnews/ 2015.01.28 00:00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就讀宜蘭大學的男大生,因單戀一名女同學不成,竟然由愛生恨,竟然在深夜持水果刀尾隨對方,朝女方頸部、頭部等部位刺殺,所幸女方及時掙脫逃過死劫。不料男大生犯案後,竟然在自己臉書寫下「證明有殺人能力」、「要刺她的喉嚨」。校方已經將他退學,法院日前也依殺人未遂判處他5年半徒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21歲的男大生,身高190公分、體型壯碩,暗戀班上一名身材嬌小的女同學,但女方對男大生沒感覺,男大生因此由愛生恨,竟在2013年12月13日,先是去購買童軍繩、水果刀等物品,當晚11時埋伏在學校女生宿舍附近,見女大生獨自走回宿舍時,從後方持刀連刺她3刀。

女大生遭刺連忙尖叫呼救,並趁隙咬了男方左手手指,他感到疼痛才鬆手,女大生乘機逃回宿舍求救送醫治療,所幸保回一命。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男大生事後在臉書貼文,竟稱說自己是「證明有殺人能力」、「要刺她(劉女)的喉嚨」。校方對他進行約談,一度稱說要廢掉女大生左手當報復,之後卻又改口說「只是想嚇嚇她」。

警方介入調查後,調閱校方監視器對男大生進行偵訊,他供稱自己「感覺自己被甩了」,才會萌生殺機。但調查發現男大生只是單戀對方,並未告白過。校方已將男大生退學,檢方則是依殺人未遂將他起訴。高院法官發現男大生在臉書屢屢留言偏激言論,且至今也未獲女大生諒解、提出任何和解計畫,犯後毫無悔意,27日依殺人未遂罪維持一審判決處以5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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