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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舒服就讓妳走!男逼做「分手砲」 硬上女友逞獸慾

NOWnews/ 2014.09.15 00:00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因不滿女友和他提分手,開車將對方載往一處山區談判,但2人在車內吵了起來。男子要求對方做「分手砲」,並想利用體型優勢強脫對方衣物,甚至還說「妳讓我舒服,就放妳走…」最後仍性侵得逞。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該名男子4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發現,女子早在2012年9月就提出分手,但是男方遲遲不肯答應,直到去年夏天,男子稱說要「把事情說清楚」,便開車載著對方到新北市新店區一處山坡地談判,不料在車內發生爭執,女方原想下車卻發現車門遭鎖,要求對方開門仍遭拒絕。

男子見無法挽回女友,一時憤怒不但怒摑對方巴掌,甚至還強脫對方衣物,女子因此嚇哭哀求對方放她走。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男子不但未允諾,甚至還說出「妳乖,我就讓妳走」、「妳讓我舒服,就還妳衣服、就讓妳走」等話語,最後性侵得逞。

女方事後返家告訴母親,並且報警處理。男子坦承有強脫女方衣物和說過這些話,但辯稱是「每次和她吵架後都是這樣子結束,覺得這次也一定能留住她」、「當天很自然地發生,沒強迫」,且女方也明確表示「不想和他做,是被迫的」,法官認為男子狡辯毫無悔意,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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