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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小三引公憤!傳親密照嗆正宮 踹她一腳還提告

NOWnews/ 2014.09.02 00:00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當小三還這麼囂張?一名遊覽車司機已和一名女子訂婚,2人平日也以夫妻相稱,不料男方卻還劈腿隨車小姐。日前2人出遊時,隨車小姐傳同床親密照給司機未婚妻,情侶倆因此發生爭吵,未婚妻還因此找小三爭論。過程中女子打了小三一巴掌,小三也踹踢一腳還擊,但事後小三卻告對方傷害。但法官認為隨車小姐的行為足以引起公憤,判未婚妻罪刑較輕的義憤傷害罪罰3千元,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40歲的遊覽車司機,和47歲的未婚妻已經訂婚2年,但男方卻在去年12月底,偕同38歲的隨車小姐到高雄義大世界跨年賞煙火。2人入住飯店後,女方趁男子熟睡之際,偷偷拍下她和男子擁睡的照片,並且傳給對方未婚妻,彷彿是在向對方示威。

未婚妻收到女子傳來的裸照後氣炸,便找男子爭執;今年1月24日深夜,2人又再度爭吵,男方因此跑到遊覽車上睡覺。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未婚妻隔天找男方時,卻發現他和隨車小姐親暱地在遊覽車下層行李艙聊天,她當場打了女子一巴掌,但對方也不甘示弱用腳踹還擊,雙方因此大打出手。男子見狀將2人架開,不料事後隨車小姐竟提告傷害。

檢方偵結後依普通傷害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但法院審理後,隨車小姐坦承和男方有長達1年半的性關係,且法官認為她傳親密照的行徑足以引起公憤,加上未婚妻見到他們2人又親密聊天的行為,才會一時氣憤難耐動手打人,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採義憤傷害罪判未婚妻罰金3千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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