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曾嬿融表示,若能夠讓同性婚姻入法,將能給予同志,例如家庭所需的醫療、稅務、保險及子女照顧等項目,都能享有制度上的保障,同時也可以消弭社會對同志汙名化、歧視的惡性循環。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律師鄧傑以自身的案例說,曾經幫過一名同性伴侶的「未亡人」處理案件,但因其不具備配偶身分,所以在法律上仍被界定為陌生人。他接著說,即便摯愛過世的哀痛下,甚至還必須得面臨死者親人提出的告訴,真的讓人感到情何以堪。
另外,同志家長Cindy及Lena則在記者會分享,兩人有兩個孩子,與一般異性結婚生子的母親並無不同,但卻面臨許多行政程序上的不便,未來若遭逢生離死別,將不會受到法律保障。不過她們也說,在發現到連署法案的立委人數已達到57.5%的比例時,內心仍感到非常感動,這是「第一次感覺到自己不是次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