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說,蕭案之前已經經過教評會、申訴評議委員會,還有走行政訴願等,它所有的司法程序已經走到完備,柯文哲用一個完全是黑機關的廉政委員會去推翻,像不適任老師的處理,是有教師法的法源依據,蕭案也做了行政訴訟,行政法院判她敗訴,柯文哲怎麼可以用廉政委員會,還用以他市長自己個人看法,推翻所有法定的程序,湯志明當然會不爽。
鍾小平也說,蕭案97年中山國中的教評會通過解職,她在課堂上罵髒話、錄學生音、不上課跑到外面等等,種種不適任,經過郝龍斌時代的教育局通過,高等及最高行政法院也都定讞,兩級法院都支持教評會及中山國中的決議,所有法律都完備,柯文哲硬要楊芳玲簽文,楊若簽會坐牢,當然只能選擇辭職,湯志民也不敢簽,所以辭職也是意料中的事。
民進黨市議員許淑華則在臉書上po文表示,「唉~市府的團隊,真的問題很多。但是都全然是市長的問題嗎?其實不然,很多政策的形成與後續溝通都仰賴局長協助,例如:校長遴選、禮金發放與否?以及蕭曉玲事件的處理等等..............,顯然這些政策出現理念不合的相關問題,所以只看到市長獨自面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