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軍艦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實施雄三飛彈系統測試,系統督導員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未全程於部位(戰情室)執行系統設定督導,且未再次確認模式選擇。另飛彈中士高嘉駿未依系統督導員命令,完成目標選擇備便待檢,逕自於操控臺接續實施操作,造成3號飛彈在未裝設測試訓練模擬器狀態下,實際啟動發射。
金江軍艦執行飛彈射控系統檢整,在執行2部「測試訓練模擬器(TTS)」連接作業時,逕由飛彈中士高嘉駿及射控下士賴柏丞自行完成;甚至違反實彈不可接上火線安全接頭規定,由賴士及高士分別將火線接頭連接全數彈位,期間兵器長許博為中尉及射控士官長陳銘修等幹部均未在場督導。
金江軍艦在艦長林伯澤少校接任指揮權未滿3個月,即提出測考申請,與規定不符。另在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乙日,仍執行105-1飛彈警戒任務預演,且測考當日艦長林伯澤參加105-1精準飛彈射擊警戒區隊航前會議,相關幹部趕製測考受檢缺漏資料,顯見海軍131艦隊、艦指部及教準部,對於單位測考申請審查欠週密,交付工作重疊,就任務分配之指揮機制及測考執行之輔管教育作為均有疏失。
金江艦軍官幹部均受有初級軍官班等教育訓練,且曾歷練同型船艦經驗,然對實務工作及武器裝備等相關規範並不熟悉。另查陳銘修士官長雖完成射控系統合格簽證(專長授予),但卻未能貫徹規範要求據以執行,衍生督管罅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