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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違法加班 賴香伶:應提高罰則為9萬至45萬元

NOWnews/ 2016.06.30 00:00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勞動部29日公告,8月起連上7天班違法,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對勞動部回應本局的效率表示肯定,此作法方能確保勞工權益。不過賴香伶說,從勞動檢查實務來看,現有勞基法對於違法超時加班的罰則僅處罰2萬至30萬元,罰則過低,無法有效遏止違法超時加班亂象,因此建議勞基法應該提高罰則,對於違法超時加班的雇主,應提高罰則為9萬至45萬元,如此才能使修法產生加乘效果,也展現政府遏止超時工作、杜絕過勞的決心,可惜勞動部回應稱第二階段再推動,並未納入本次修法。

對於勞基法的周休二日修法案,賴香伶指出,要落實周休二日,關鍵在於「立法強制、以價制量、加重裁罰」,必須增加雇主於周休二日的加班成本,方能遏止加班遭濫用。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日前參加勞動部的勞基法修法座談時,針對「休息日」引發的爭議,當時勞動局就表達「立法強制、以價制量」立場,透過調高雇主成本,才能達到「以價制量」的效果。

此外,過去因實施雙周84工時,使每周出現2或4小時的零碎工時,允許工作日增加工時至十小時,衍生勞基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與第三項的兩周、八周彈性工時條文,在單周40工時、周休二日實施後,台北市勞動局也認為這兩項條文已無存在必要,也應一併刪除。

對於行政院提出的勞基法「休息日」規範,勞動局也主張,對於例假、休息日,雇主應以「書面」排定個別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應經勞工同意,方能確保勞雇雙方權益。對於上述建議,勞動部、行政院並未納入此次修法條文,殊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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