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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起訴 陳為廷:把舊案拿起來辦,這還是很莫名

NOWnews/ 2015.01.27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因前年參與反服貿運動,26日以因拉扯警察盾牌,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起訴。陳為廷說,其實當時只是爬上去,為了不被警察的盾牌推倒而扶住他而已;另一案子則根本是警察超暴力地砸車窗、把人拖出來搶鑰匙。「說我們衝撞,真的不知道是哪個平行世界的事」。

對於陳為廷遭起訴,另一學運領袖林飛帆痛批,此刻專挑陳為廷下手,是粗鄙的司法追殺!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也說,讓案件沈睡一年多,然後選擇在此時追訴,真是太誇張了,讓人根本無法接受。在接下來的刑事程序中,接受審判的,不是為廷,而是檢察官今天的這個決定!

陳為廷則是表示,這條案子是在2013年七月的時候,服貿首次要在立院表決闖關,大家一起翻牆進去(但只到大門前面就被圍起來了)。事隔多時,也忘記那時候警方舉牌叫誰的名字,直到上個月因為318的案子出庭,檢察官問完才從旁邊拿出兩疊卷宗來說,「等等,其他檢察官請我順便問這兩件案子」。

一宗就是這起。另一宗是2013年10月10日,因為抗議馬英九濫權監聽、搞政爭,而在景福門前面試圖到國慶會場去抗議的行動。陳為廷說,當場的反應是,對於為什麼早不辦晚不辦,積了一年多現在突然拿出來,感覺很莫名;另方面,指控的罪名也很莫須有,「在這次起訴的案子裡指控我搶盾牌、另一起案子則說什麼我們開車撞傷十幾個警察。」

「但我其實當時只是爬上去,為了不被警察的盾牌推倒而扶住他而已;另一案子則根本是警察超暴力地砸車窗、把人拖出來搶鑰匙。說我們衝撞,真的不知道是哪個平行世界的事。」

總體來說,要去抗爭,「我們本來就已經做好要承擔刑責的心理準備。」

但對於檢方挑準時間在318過後,陳為廷,認為好像突然想到一樣,把舊案拿起來辦;以及用莫須有的罪名套在抗爭者頭上,這還是很莫名。

他說,「同樣的狀況,當然不只發生在我身上」。過去這兩年,從抗議檢警動輒上銬關押、以莫須有罪名控訴抗爭者出發,而展開的一連串「公民不服從」的論述與行動,雖然起了一定效果,「但顯然,我們還有待打開更多空間。」「至於我自己的搏鬥,也沒什麼好說,就是坦然面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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