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被輿論稱為史上最貪女檢察官的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已停職),在今(18)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根據了解,陳玉珍被控涉嫌自1999年起,在任職於宜蘭地檢署和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期間,連續向賭博電玩業者收賄81次,期間長達80個月,不法金額達2325萬元。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陳玉珍坦承犯行,並將不法收賄金額2325萬元全部繳回,因此在今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